本标准规定了在规定条件下的胶粘剂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以下简称VOC)含量的限定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溶剂型、水基型、本体型胶粘剂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的限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
——用作中间体或未进入流通领域用作生产原料的胶粘剂;
——用于任何研究与开发、质量保证或分析实验室中试验或评估的胶粘剂;
——脲醛、酚醛、三聚氰胺甲醛胶粘剂;
——材料粘接时应用的特殊功能性表面处理剂。
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标准号为GB 33372-2020,发布日期:2020-03-04、实施日期:2020-12-01,所属行业分类橡胶和塑料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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