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城镇燃气防雷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燃气场站及设施、燃气金属管道、电气系统及电子系统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城镇燃气的防雷设计和施工,既有城镇燃气系统的雷电防护可参照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海洋和内河轮船、铁路车辆、汽车等运输工具上的燃气装置设计。
城镇燃气防雷技术规范标准号为QX/T 109-2009,发布日期:2009-06-07、实施日期:2009-11-01,所属行业分类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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