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地面维修设施 第5部分:电子附件修理作业场所标准号为MH/T 3012.5-2008,发布日期:2008-10-20、实施日期:2009-02-01,所属行业分类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本文网址:https://www.171zz.com/document/112599.html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地面维修设施 第5部分:电子附件修理作业场所标准号为MH/T 3012.5-2008,发布日期:2008-10-20、实施日期:2009-02-01,所属行业分类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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