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规定了城市环境照明工程的设计、施工、 验收、评价、维护与管理工作的标准,适用于城市道路、桥梁、隧道、人行道、自行车道、人行天桥、地下通道、滨河、堤岸建(构)筑物、 公园景观、 居住区、 广场公共活动区、 商业区、商务办公区、工业区、古建筑、广告与标识等方面的照明工程。
城市环境照明工程规范标准号为DB37/T 5011-2014,发布日期:2014-04-30、实施日期:2014-06-01,所属行业分类建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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