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单机容量为600MW及以上的核电厂常规岛及辅助配套设施管道施工。600MW以下核电厂可参照执行。 本部分不适用于以下材质的工艺管道: ——铸铁及钢筋混凝土管道; ——非金属管道(塑料、玻璃钢等); ——有色金属管道(钛、铜等); ——衬里管道; ——复合材料管道; ——其他特殊材料的管道。
核电厂常规岛及辅助配套设施建设施工技术规范 第6部分:管道标准号为NB/T 25043.6-2016,发布日期:2016-12-05、实施日期:2017-05-01,所属行业分类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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