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已经投入使用的、设计或实际年旅客吞吐量不低于50万人次民用机场航站楼和配套冷热能源系统运行能耗强度、能效的评价管理。设计或实际年旅客吞吐量低于50万人次的民用机场,可参照执行。
民用机场航站楼能效评价指南标准号为MH/T 5112-2016,发布日期:2016-01-27、实施日期:2016-05-01,所属行业分类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本文网址:https://www.171zz.com/document/140758.html
本标准适用于已经投入使用的、设计或实际年旅客吞吐量不低于50万人次民用机场航站楼和配套冷热能源系统运行能耗强度、能效的评价管理。设计或实际年旅客吞吐量低于50万人次的民用机场,可参照执行。
民用机场航站楼能效评价指南标准号为MH/T 5112-2016,发布日期:2016-01-27、实施日期:2016-05-01,所属行业分类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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