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美丽乡村乡风文明建设评价原则、资格条件、评价程序、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结论。本标准适用于宣汉县行政区域内村(社区)开展乡风文明建设评价。
美丽乡村 乡风文明建设评价规范标准号为DB5117/T 10-2019,发布日期:2019-07-15、实施日期:2019-07-18,所属行业分类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本文网址:https://www.171zz.com/document/14203.html
本标准规定了美丽乡村乡风文明建设评价原则、资格条件、评价程序、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结论。本标准适用于宣汉县行政区域内村(社区)开展乡风文明建设评价。
美丽乡村 乡风文明建设评价规范标准号为DB5117/T 10-2019,发布日期:2019-07-15、实施日期:2019-07-18,所属行业分类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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