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压水堆核电厂安全壳机械贯穿件用15Cr1Mo锻件的制造、检验和验收等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制造非能动压水堆核电厂安全壳机械贯穿件用单件重量小于或等于4500 kg的15Cr1Mo锻件。
压水堆核电厂用合金钢 第32部分:安全壳机械贯穿件用15Cr1Mo锻件标准号为NB/T 20006.32-2016,发布日期:2016-02-05、实施日期:2016-07-01,所属行业分类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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