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为电力工程制图标准的电气、仪表与控制部分。本部分内容适用于燃煤发电厂、燃油发电厂、燃气发电厂含联合循环电厂、垃圾电厂、秸秆电厂、地热发电厂、风能发电厂、太阳能发电厂、核电常规岛及BOP、电网工程等电气、仪表与控制部分工程制图及相关文件。
电力工程制图标准 第3部分:电气、仪表与控制部分标准号为DL/T 5028.3-2015,发布日期:2015-07-01、实施日期:2015-12-01,所属行业分类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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