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辖区内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含生产设施)水、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管理及其建成投产后的水、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铅蓄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号为DB12/ 856-2019,发布日期:2019-01-09、实施日期:2019-02-01,所属行业分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本文网址:https://www.171zz.com/document/15018.html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辖区内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含生产设施)水、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管理及其建成投产后的水、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铅蓄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号为DB12/ 856-2019,发布日期:2019-01-09、实施日期:2019-02-01,所属行业分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本文网址:https://www.171zz.com/document/150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