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包括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产品、废造纸原料、废塑料、废轮胎、废化轻原料、废玻璃等分拣中心的设立、建设和经营管理服务活动。不适用于我国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分拣中心的设立、建设和经营管理活动。
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标准号为SB/T 10720-2012,发布日期:2012-08-01、实施日期:2012-11-01,所属行业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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