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车用汽油(粤IV)的分类和标记、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取样、包装、标志、贮运。本标准所规定的产品适用于汽油发动机机动车
车用汽油(仅用于实施第四阶段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车用汽油)标准号为DB44/ 694-2009,发布日期:2009-11-04、实施日期:2010-06-01,所属行业分类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本文网址:https://www.171zz.com/document/1649.html
本标准规定了车用汽油(粤IV)的分类和标记、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取样、包装、标志、贮运。本标准所规定的产品适用于汽油发动机机动车
车用汽油(仅用于实施第四阶段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车用汽油)标准号为DB44/ 694-2009,发布日期:2009-11-04、实施日期:2010-06-01,所属行业分类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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