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的规定旨在尽量减少由于不适当的制冷剂处理或污染物导致系统破损使制冷剂泄漏所引起的对人身的伤害和对财产与环境的破坏。本部分的某些条款和子条款不适用于制冷剂充灌量不超过 3 kg 的单元式机组系统、整体式系统和现场建造的系统,这些条款和子条款是: 3. 1. 1 , 3. 1. 2 , 3.2 , 3.3 , 4. 1. 1-4. 1. 4 , 4.2 , 4.3.1 , 4.3.3 , 5.6. 对于这些系统,应在使用说明书上叙述必要的维护事项,如有检修的必要,需与最近的受权修理服务中心取得联系。
制冷系统和热泵 安全和环境要求 第4部分:操作、维护、检修和回收标准号为SB/T 10345.4-2012,发布日期:2012-08-01、实施日期:2012-11-01,所属行业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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