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炭素制品生产企业节能监察的术语和定义、监察内容和方法、监察工作程序方式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对以石油焦、沥青焦、煤沥青、无烟煤等为原料生产铝用预焙阳极、石墨电极、炭电极、炭块等炭素制品的企业实施节能监察。对其它原料生产炭素制品的企业实施节能监察可参照执行。
炭素行业节能监察技术规范标准号为YB/T 6008-2022,发布日期:2022-09-30、实施日期:2023-04-01,所属行业分类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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