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适用于固定式锅炉用主要材料,包括:锅炉用钢板、锅炉用钢管、结构钢板(用于制造大板梁的翼板和腹板)和钢带、型钢(25号及以上)、圆钢(用于制造拉杆和直径40 mm及以上的吊杆)、锻件、铸钢件、铸铁件、焊接材料(包括焊条、焊丝、药芯焊丝和焊剂)。固定式锅炉用的其他材料可参考本文件的规定进行入厂验收。
锅炉用材料入厂验收规则标准号为NB/T 10939-2022,发布日期:2022-05-13、实施日期:2022-11-13,所属行业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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