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样品采集、保存、流转、制备与分析,监测结果分析,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监测报告编制,监测管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中在产工业企业内部的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其他工业企业的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中贮存场和填埋场的监测,国家已发布相应技术规定的,从其规定。
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标准号为HJ 1209-2021,发布日期:2021-11-13、实施日期:2022-01-01,所属行业分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本文网址:https://www.171zz.com/document/1728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