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设计、生产和检测。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标准号为HJ 653-2021,发布日期:2021-12-30、实施日期:2022-06-01,所属行业分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本文网址:https://www.171zz.com/document/172904.html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设计、生产和检测。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标准号为HJ 653-2021,发布日期:2021-12-30、实施日期:2022-06-01,所属行业分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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