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叠氮化物的分光光度法。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叠氮化物的测定。当取样体积为 150 ml,试样制备体积为 100 ml,使用 10 mm 光程比色皿时,方法检出限为 0.08 mg/L(以叠氮根计),测定下限为 0.32 mg/L(以叠氮根计)。
水质 叠氮化物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标准号为HJ 1191-2021,发布日期:2021-09-17、实施日期:2022-04-01,所属行业分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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