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陕西省汽车整车制造、印刷、木质家具制造、医药制造、电子产品制造、涂料与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表面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控制要求和监测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和新建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管理。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标准号为DB61/T 1061-2017,发布日期:2017-01-10、实施日期:2017-02-10,所属行业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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