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要 3.1 组织保障家政企业应在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管理下开展复工防疫工作,并接受卫生、疾控等部门的监督和技术指导。家政企业应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各部门…
《家政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规范》标准号为T/81890F 002-2020,发布日期:2020-02-26、实施日期:2020-02-26,所属团体名称为宁波市海曙区81890服务业协会。
本文网址:https://www.171zz.com/document/208843.html
内容简要 3.1 组织保障家政企业应在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管理下开展复工防疫工作,并接受卫生、疾控等部门的监督和技术指导。家政企业应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各部门…
《家政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规范》标准号为T/81890F 002-2020,发布日期:2020-02-26、实施日期:2020-02-26,所属团体名称为宁波市海曙区81890服务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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