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2.1.101条所定义的医用高频手术设备的安全要求。此标准中某些要求不适用于额定功率未超过50w的设备(如:用于微凝血或齿科、眼科的设备),对这些不适用部分,将在有关要求中说明。
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高频手术设备安全专用要求标准号为GB 9706.4-1999,发布日期:1999-08-02、实施日期:2000-05-01,所属行业分类医药卫生技术。
本文网址:https://www.171zz.com/document/228204.html
本标准适用于2.1.101条所定义的医用高频手术设备的安全要求。此标准中某些要求不适用于额定功率未超过50w的设备(如:用于微凝血或齿科、眼科的设备),对这些不适用部分,将在有关要求中说明。
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高频手术设备安全专用要求标准号为GB 9706.4-1999,发布日期:1999-08-02、实施日期:2000-05-01,所属行业分类医药卫生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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