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年限规定了工业炉窑烟尘、生产性粉尘、有害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烟气黑度的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除炼焦炉、焚烧炉、水泥厂以外使用固体、液体、气体燃料和电加热的工业炉窑的管理,以及工业炉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号为GB 9078-1996,发布日期:1996-03-07、实施日期:1997-01-01,所属行业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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