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分年限规定了机械化炼焦炉无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与非机械化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吨产品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量。此标准适用于现有机械化炼焦炉和非机械化焦炉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投产后
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号为GB 16171-1996,发布日期:1996-03-07、实施日期:1997-01-01,所属行业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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