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生产工艺和废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吨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此标准适用于烧碱、聚氯乙烯工业(包括以食盐为原料的水银电解法、隔膜电解法和离子交换膜电解法生产液碱、固碱和氯氢处理过程,以及以氢气、氯气、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号为GB 15581-1995,发布日期:1995-05-28、实施日期:1996-07-01,所属行业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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