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纺织染整企业的废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排水量。此标准适用于纺织染整工业企业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此标准不适用于洗毛、麻脱胶、煮茧和化纤原料蒸煮等工序所产生的废水。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号为GB 4287-1992,发布日期:1992-05-13、实施日期:1992-07-01,所属行业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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