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福建沿海地区金属屋面系统的术语和定义、订货内容、材料选用、原材料进场质量验收、加工制造、允许偏差、压型金属板检测方法及规则、包装、堆放、运输、标识及质量证明文件、安装要求、检测、维护与维修。 本标准适用于50年一遇的基本风压不小于0.6 kN/m2地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金属屋面系统。 本标准不适用于采用金属面夹芯板建造的金属屋面系统。
沿海地区金属屋面技术条件标准号为DB35/T 1764-2018,发布日期:2018-04-03、实施日期:2018-07-03,所属行业分类建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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