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不同类型干燥器的规定工况、验收试验方法和主要性能参数值。此标准适用于在有效压力(表压)为0.16~40MPa下工作的压缩空气干燥器。此标准不适用于下列干燥器:a.液体吸收式干燥器;b.由后冷却器冷却的干燥器;c.过压干燥器。
压缩空气干燥器 规范与试验标准号为GB/T 10893-1989,发布日期:1989-03-31、实施日期:1990-01-01,所属行业分类流体系统和通用件。
本文网址:https://www.171zz.com/document/238086.html
本标准规定了不同类型干燥器的规定工况、验收试验方法和主要性能参数值。此标准适用于在有效压力(表压)为0.16~40MPa下工作的压缩空气干燥器。此标准不适用于下列干燥器:a.液体吸收式干燥器;b.由后冷却器冷却的干燥器;c.过压干燥器。
压缩空气干燥器 规范与试验标准号为GB/T 10893-1989,发布日期:1989-03-31、实施日期:1990-01-01,所属行业分类流体系统和通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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