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工业生产中因接触苯胺、硝基苯或其他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的衍生物发生的急性中毒。此标准不包括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引起的皮肤损害,后者诊断和处理,见GB 7804-87《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职业性急性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三硝基甲苯除外)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标准号为GB 8788-1988,发布日期:1988-02-22、实施日期:1988-09-01,所属行业分类医药卫生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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