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轻水堆核电厂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系统设计、建造和运行的最低技术要求。此标准适用于轻水堆核电厂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系统的设计、建造和运行。对类似反应堆的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系统亦应参照使用。此标准中,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系统“湿”废物的起点是放
轻水堆核电厂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系统技术规定标准号为GB 9134-1988,发布日期:1988-04-19、实施日期:1988-09-01,所属行业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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