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4338的本部分适用于安装在轨道区域内的信号和通信设备。安装在机车车辆上的信号和通信设备由GB/T 24338.4来规定。本部分规定了信号和通信设备的发射与抗扰度限值、性能判据。这些设备可能会干扰轨道区域内的其他设备,或增大轨道区域的总发射量,而超出相关标准规定的限值,因此对轨道系统外部的设备存在电磁干扰(EMI)引起的风险。如果直流电源端口的发射低于交流电源端口规定的发射限值,凡是满足GB 17799.4标准发射水平的设备都能满足本部分的发射要求。除了安装在轨道旁边的设备特殊之外, GB/T 17799.2规定的抗扰度水平也是等同适用的。本部分规定了这些设备的抗扰度要求。所给设备的抗扰度等级在大多数情况下允许这些设备在轨道区域内按预期要求工作(见注)。当设备及相关电缆直接暴露于射频场或被较远的源耦合干扰时,这些抗扰度等级建立了评估设备驻能的公共基准。如果某端口用于射频通信(专用的射频器,例如转发系统)的发射或接收,则本部分规定的通信频率下的发射与抗扰度限值不适用于该端口。本部分没有对设备规定基本的人身安全要求,如电击保护、不安全操作、绝缘配合和相关的介电试验。对这些要求的开发设计以及设备的应用,根据正常工作状态进行考虑,不考虑设备的故障状态。本部分规定的要求、试验方法也适用于与被试设备(EDT)相连的通信、信号设备的数据线和电源线。发射与抗扰度要求的频率限值是从0GHz~400GHz.目前,尚未定义频率低于150 kHz(牵引基频除外)和高于2GHz的试验。GB/T 17625.1或GB/T 17625.2范围中规定的产品应符合这两个标准的要求。 本部分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列出的基础标准中给出了试验方法。
轨道交通 电磁兼容 第4部分:信号和通信设备的发射与抗扰度标准号为GB/T 24338.5-2009,发布日期:2009-09-30、实施日期:2010-01-01,所属行业分类电气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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