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燃煤工业锅炉经济运行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管理原则、技术指标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以煤为燃料、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钢制锅炉,包含GB/T 1921 所列额定蒸汽压力大于 或等于0.1 MPa 至小于3.8 MPa 且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1 t/h 的各种参数系列的蒸汽锅炉。 本标准不适用于热水锅炉、余热锅炉、电加热锅炉、燃煤粉锅炉及有机热载体锅炉。
燃煤工业锅炉经济运行标准号为DB35/T 996-2017,发布日期:2017-12-25、实施日期:2018-03-25,所属行业分类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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