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6935的本部分规定了低压系统中设备的绝缘配合,本部分适用于海拔至2000m,额定电压交流至1000V、额定频率至30kHz或直流至1500V的设备。根据设备的性能标准,本部分对设备的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的要求作了规定。本部分包括有关绝缘配合的电气试验方法。本部分规定的最小电气间隙不适用于具有电离气体之处。有关这种情况的特殊要求可由相应的产品标准技术委员会自行处理。本部分不涉及确定以下几种距离:——通过液体的绝缘;——通过除空气以外的气体;——通过压缩空气。本部分是电气基础安全标准,旨在指导有关产品标准技术委员会对其负责的各种设备合理地制定有关要求,达到绝缘配合的目的。本部分为各产品标准技术委员会确定设备在空气中的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提供了必要的指导资料。制造商和产品标准技术委员会有责任应用本基础安全标准规定的要求,如有必要,在设备标准的范围中引用这些要求。如相关产品标准没有规定电气间隙、爬电距离的数值以及对固体绝缘的要求,或在没有标准的情况下,本部分适用。
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 第1部分:原理、要求和试验标准号为GB/T 16935.1-2008,发布日期:2008-04-24、实施日期:2008-12-01,所属行业分类电气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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