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碳化物和硬质合金中总碳量的测定方法。本部分适用于铬、铪、钼、铌、钽、钛、钒、钨和锆的碳化物,这些碳化物与粘结金属的混合料(无润滑剂)以及由这些碳化物生产的所有牌号的预烧结或烧结过的硬质合金中总碳量的测定。测定范围:总碳含量大于4%。
硬质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总碳量的测定 重量法标准号为GB/T 5124.1-2008,发布日期:2008-03-31、实施日期:2008-09-01,所属行业分类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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