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燃煤烟气脱硫设备的定义、适用范围、技术要求、验收移交、运行与维护、标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以煤为燃料的锅炉,需要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措施的烟气脱硫设备。燃油、生物质燃烧以及冶金、化工医药行业的尾气需要采用湿法烟气脱硫措施时可以参考执行。
燃煤烟气脱硫设备 第1部分:燃煤烟气湿法脱硫设备标准号为GB/T 19229.1-2008,发布日期:2008-03-12、实施日期:2008-09-01,所属行业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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