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工业生产、存储和使用的可燃性气体、蒸气〈以下简称气体、蒸气〉的分级基本原则,提供了附录A中未列入的气体或蒸气的分级试验导则。本部分适用于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电气设备和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电气设备,根据其运用于环境中所含气体和蒸气的种类,选择设备的相应类别和级别。
爆炸性环境 第12部分:气体或蒸气混合物按照其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和最小点燃电流的分级标准号为GB/T 3836.12-2008,发布日期:2008-10-29、实施日期:2009-10-01,所属行业分类电气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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