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便携式复印机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及规则、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部分适用于干式显影剂、普通纸、A4幅面、(单纸路)静电复印机—便携式复印机(以下简称复印机)。其他类型的便携式复印机可参照使用。
静电复印机 第2部分:便携式复印机标准号为GB/T 10992.2-2008,发布日期:2008-07-02、实施日期:2008-12-01,所属行业分类成像技术。
本文网址:https://www.171zz.com/document/251686.html
本部分规定了便携式复印机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及规则、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部分适用于干式显影剂、普通纸、A4幅面、(单纸路)静电复印机—便携式复印机(以下简称复印机)。其他类型的便携式复印机可参照使用。
静电复印机 第2部分:便携式复印机标准号为GB/T 10992.2-2008,发布日期:2008-07-02、实施日期:2008-12-01,所属行业分类成像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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