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通过测定汽车在模拟市区和市郊工况循环下的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排放量,并用碳平衡法计算燃料消耗量的试验和计算方法,以及生产一致性的检查和判定方法。此标准适用于以点燃式发动机或压燃式发动机为动力,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50km/h的M1类、N1类和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2类车辆。此标准不适用于不能燃用汽油或柴油的车辆。
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标准号为GB/T 19233-2008,发布日期:2008-02-03、实施日期:2008-08-01,所属行业分类道路车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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