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船用辅锅炉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存。此标准适用于设计压力不大于2.5MPa,介质为水和饱和蒸汽,自然循环的燃油锅炉、废气锅炉、燃油废气组合式锅炉以及介质出口温度不超过120℃的热水锅炉(以下简称锅炉)的设计、制造和验收。
船用辅锅炉通用技术条件标准号为GB/T 14650-2005,发布日期:2005-03-21、实施日期:2005-08-01,所属行业分类造船和海上构筑物。
本文网址:https://www.171zz.com/document/2567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