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核设施退役的安全目标、管理原则、辐射安全、退役废物安全和工业安全要求等内容。此标准主要涉及的是与核设施退役相关的辐射危险,不直接涉及退役活动中可能产生的非辐射危险。此标准适用于非事故关闭的核设施退役,因事故而关闭的核设施的退役可参照执行。此标准不适用于停闭的铀、钍矿冶尾矿库、废石场、堆渣场、废矿井的整治和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的关闭。
核设施退役安全要求标准号为GB/T 19597-2004,发布日期:2004-11-02、实施日期:2005-08-01,所属行业分类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本文网址:https://www.171zz.com/document/2568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