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对环境管理系的要求,使一个组织能够根据法律法规和它应遵守的其他要求,以及关于重要环境因素的信息,制定和实施环境方针与目标。此标准适用于组织确定其能够控制的、或能够施加影响的那些环境因素。但标准本身并未提出具体的环境绩效准则。此标准适用于任何有下列愿望的组织:a) 建立、实施、保持并改进环境管理体系b) 使自己确信能符合所声明的环境方针c) 通过下列方式证实对此标准的符合1)进行自我评价和自我声明;2)寻求组织的相关方(如顾客)对其符合性的确认;3)寻求外部对其自我声明的确认;4)寻求外部组织对其环境管理体系进行认证(或注册)。此标准旨在使其所有要求都能够纳入任何一个环境管理体系。其应用程度取决于诸如组织的环境方针,活动、产品和服务的性质,运行场所和条件等因素。此标准还在附录A中对如何使用此标准提供了资料性的指南。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标准号为GB/T 24001-2004,发布日期:2005-05-10、实施日期:2005-05-15,所属行业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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