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下列补充外,按GB 5959.4-1992第1章。
在第二段后补充下列内容:
这些要求适用于保护工作人员,防止与熔化玻璃的电加热装置发生电接触。
注:玻璃液或类似材料在出料口的取出属于生产工艺,不属于电加热装置的操作。
在电加热与其他的加热方式如液态燃料加热结合使用时,本部分也适用其电气部分的安全。
电热设备的安全 第41部分:对电阻加热装置----玻璃加热和熔化装置的特殊要求标准号为GB 5959.41-2004,发布日期:2004-02-04、实施日期:2004-08-01,所属行业分类机械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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