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植物性食品中吡氟禾草灵和精吡氟禾草灵残留量的测定方法。此标准适用于甜菜田、大豆田一次喷洒化学除草剂吡氟禾草灵和精吡氟禾草灵收获后的甜菜、大豆。此标准也适用于吡氟禾草灵酸的测定。本方法检出限为0.001ng,线性范围:1.0×10g~4.0×10g。
植物性食品中吡氟禾草灵、精吡氟禾草灵残留量的测定标准号为GB/T 5009.142-2003,发布日期:2003-08-11、实施日期:2004-01-01,所属行业分类食品技术。
本文网址:https://www.171zz.com/document/2582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