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艇体长度不大于24m的机动游艇空气噪声最大声压级能再现的和可比较的测量结果的条件,这些艇包括舷内机艇、尾机驱动艇、个人艇(PWC)以及舷外机标准艇。
如果除了最大声压级之外,还要求确定噪声暴露声级,则应遵循附录A规定的程序。
注 对上述规定范围之外的其他艇,其噪声测量可采用ISO 2922。
本标准规定的声音试验程序的精度等级为ISO 12001中所定义的工程等级(2级)。另见第6章。
小艇 机动游艇空气噪声的测定标准号为GB/T 19322-2003,发布日期:2003-09-29、实施日期:2004-04-01,所属行业分类造船和海上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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