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总则此标准为有下列需求的组织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a)需要证实其有能力稳定地提供满足顾客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b)通过体系的有效应用,包括体系持续改进的过程以及保证符合顾客与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旨在增强顾客满意。此标准与GB/T 19001—2000相结合,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用于汽车相关产品的设计和开发、生产;相关时,也适用于安装和服务。此标准适用于组织进行顾客规定的生产件和/或维修零件制造的现场。支持职能,无论其在现场或在外部(如设计中心,公司总部及分销中心),由于它们对现场起支持性作用而构成现场审核的一部分,但不能单独获得此标准的认证。此标准可适用于整个汽车供应链。1.2 应用此标准规定的所有要求是通用的,旨在适用于各种类型、不同规模和提供不同产品的组织。当此标准的任何要求因组织及其产品的特点而不适用时,可以考虑对其进行删减。除非删减仅限于此标准第7章中那些不影响组织提供满足顾客和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的能力或责任的要求,否则不能声称符合此标准。此标准仅允许在组织没有产品设计和开发责任的情况下删减与7.3有关的内容。不允许删减制造过程的设计
质量管理体系 汽车生产件及相关服务件组织应用GB/T 19001-2000的特别要求标准号为GB/T 18305-2003,发布日期:2003-01-17、实施日期:2003-06-01,所属行业分类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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