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在艇长为24m或以下小艇上安装的舷外机所使用的额定容量等于或小于27L,用于携带和贮存易燃液体的便携式燃油系统的设计、材料及试验要求。此标准不适用于压力式燃油系统。
小艇 舷外机便携式燃油系统标准号为GB/T 18571-2001,发布日期:2001-12-13、实施日期:2002-08-01,所属行业分类造船和海上构筑物。
本文网址:https://www.171zz.com/document/260362.html
本标准规定了在艇长为24m或以下小艇上安装的舷外机所使用的额定容量等于或小于27L,用于携带和贮存易燃液体的便携式燃油系统的设计、材料及试验要求。此标准不适用于压力式燃油系统。
小艇 舷外机便携式燃油系统标准号为GB/T 18571-2001,发布日期:2001-12-13、实施日期:2002-08-01,所属行业分类造船和海上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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