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导性技术文件提出了用来作为决定大型畸变负荷(产生谐波/或谐间波)接入公用电力系统所根据的一些基本原则。其主要目的在于为工程实践提供指南,以保证对所有被接入系统用户都有合适的供电质量。由于本指导性技术文件提出的指南必须要以某些假定为根据,所以并不保证这些方法对所有的谐波问题总能提供最优的解决方案。应该灵活地使用所推荐地方法,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决定何时全部或者部分地采用给出的评估程序。关于产生畸变的设备能否接入电力系统的问题,最终优供电公司决定。与谐波有关的问题分为两种基本的类型:——由变流器或其他谐波源把谐波电流注入到供电网络中。谐波电流及其所引起的电压可认为是传导的现象。此标准的目的在于把供电网络中实际的谐波电压限制到对敏感设备不造成有害影响的水平(兼容水平),既然谐波电压是由谐波电流和阻抗引起的,因此必须对注入系统的谐波电流加以限制。——在50Hz~5kHz范围内的谐波电流可能把干扰引入到通信系统中。由于在高次谐波频率下电路之间的耦合增加和在音频范围内通信回路有更高的灵敏度,所以这种现象更加显著。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重点主要放在控制或限制谐波电压及其影响,但也有一章涉及对通信的干扰
电磁兼容 限值 中、高压电力系统中畸变负荷发射限值的评估标准号为GB/Z 17625.4-2000,发布日期:2000-04-03、实施日期:2000-12-01,所属行业分类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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