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压缩空气系统评估(以下简称评估)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包括术语和定义、角色和职责、评估方法、参数及测量、原始数据的收集和评估、评估数据的分析、评估结果的报告和文件。
本标准的附录A给出了评估的基本说明,附录B~附录E中提供了各类数据收集的指示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压缩空气系统的能效评估活动,包括:
——分析评估数据;
——记录和报告评估结果;
——确定估算的节能效果。
注:此标准评估考虑的是整个系统,即从输入能量一直到使用这些能量完成所需工作为止。压缩空气系统具体可分为三个功能子系统:
——供气:初始能量到压缩空气能量的转换;
——送气:压缩空气能量从生成点到使用点的传输;
——用气:所有压缩空气的消耗,包括生产性的使用和各种形式的损耗。
压缩空气 能效 评估标准号为GB/T 38182-2019,发布日期:2019-10-18、实施日期:2020-02-01,所属行业分类流体系统和通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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