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对人接触电气设备热表面时产生灼伤的风险评估提供了指导。规定了表面温度限值、人接触热表面时不发生灼伤风险的最大接触时间。描述了不同材料不同接触表面的接触时间与最高温度的对比曲线。
在产品标准中规定表面温度限值时宜考虑以下影响温度限值的因素:
——与热元件接触的可能性;
——热元件面积大小和热容量;
——专业技能、知识以及在操作或维修产品时对温升可能性的判定;
——是否有适当的警告或警示;
——其他类似因素(见4.3)。
宜规定可接受的温度限值(可能更高),确保此温度范围内能够安全接触产品表面。如果产品标准未考虑可接触温度,制造商可以使用此标准规定的温度限值对其产品进行风险评估。
以下类型的表面不适用于此标准:
——热功能表面;
——相邻表面;
——操纵手柄、控制旋钮(包括小键盘、键盘等);
——不可能接触到的表面。
本标准未对防护措施作具体规定。由制造商和产品标准根据产品的预期使用规定防护措施。如有必要,宜随电气设备一起交付。
注:此标准未规定具体的防护措施,只列举了防护措施示例(见第5章)。防护措施之一是将表面温度控制在灼伤阈值以下。为了做到这一点,在产品标准中规定不高于灼伤阈值的表面温度限值。同时要求产品制造商采取技术解决方案满足规定的温度限值。
电气设备 可接触热表面的温度指南标准号为GB/T 34662-2017,发布日期:2017-11-01、实施日期:2018-05-01,所属行业分类电气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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