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以钨丝灯、荧光灯或LED作为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250V的读写作业台灯(以下简称灯具)的性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家庭、教室和类似场所作为读写照明用的台灯和宣称“护眼”的台灯。
本标准中的试验为型式试验,型式试验的定义见3.3.
注:此标准的要求是对委托型式试验样品的试验。样品型式试验合格并不保证制造商制造的产品全部合格产品的符合性是制造商的责任,除了型式试验以外,可包括例行试验和质量保证。
读写作业台灯性能要求标准号为GB/T 9473-2017,发布日期:2017-09-29、实施日期:2018-04-01,所属行业分类电气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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