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起重机和电动葫芦用钢丝绳的保养与维护、检验和报废的一般要求。木标准适用于在下列类型的起重机上使用的钢丝绳:a)缆索及门式缆索起重机;b)悬臂起重机(柱式、壁式或自行车式);c)甲板起重机;d)桅杆及缆绳式桅杆起重机;e)刚性斜撑式桅杆起重机;f)浮式起重机;g)流动式起重机;h)桥式起重机;i)门式起重机或半门式起重机;j)门座起重机或半门座起重机;k)铁路起重机;1)塔式起重机m)海上起重机,即安装在由海床支承的固定结构或由浮力支承的浮动装置上的起重机。注:各类起重机的定义参见GB/T6974.1。此标准适用于人力、电力或液力驱动的起重机上用于吊钩、抓斗、电磁吸盘、盛钢桶、挖掘或堆垛作业的钢丝绳。此标准也适用于起重葫芦和起重滑车用钢丝绳。对于单层缠绕卷筒用的钢丝绳,使用合成材料滑轮或带合成材料绳槽衬垫的金属滑轮时:在钢丝绳表面出现可见断丝和实质性磨损之前,内部会出现大量断丝。基于这一事实,此标准没有给出这种应用组合时的报废基准。
起重机 钢丝绳 保养、维护、检验和报废标准号为GB/T 5972-2016,发布日期:2016-02-24、实施日期:2016-06-01,所属行业分类材料储运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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